
专利之所以可以称为专利,必须符合专利申请的三个特点,其中专利的新颖性很重要,专利的新颖性也很突出。如果没有新的专利表现,专利申请必然会遭到知识产权局的拒绝。那么,知识产权总局在审查专利时的审查标准是什么?如何确定专利是否新颖?
专利新颖性的客观标准:
(I)公共标准
披露与否是区分新旧发明、新旧实用新型、判断发明或实用新型是否新颖的重要依据。
(2)时间标准
同一发明或实用新型可由两人以上独立创作,则存在判断发明新颖性的时间标准问题,是确定发明或实际新模式是否新颖的第二个标准。
(3)区域标准
它主要是指在法律领域不为公众所知的发明或实用新型,可以被认为是新奇的。
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丧失新颖性:第一次在中国政府主办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展出;第二次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技术会议上首次公布;第三,未经申请人同意,由他人披露发明的内容。
但对于非特殊情况,建议专利权人不得随意谈论专利技术,公开发表论文,以免导致专利缺失,并建议专利权人提前做好专利申请工作,以免在论文中漏掉新颖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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